如何申辦菲律賓配偶前任子女定居台灣

如果您希望將菲律賓配偶的前任子女帶到台灣定居,這個過程涉及多個步驟,包括文件準備、申請程序及相關的法律要求。以下是詳細的申辦流程。

1. 確認申請資格

在開始申辦之前,首先需要確認申請人是否符合以下條件:

  • 申請人身份:台灣公民或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士。
  • 配偶身份:配偶需是菲律賓公民,且已合法離婚並與其前任子女有100%合法的監護權。
  • 子女身份:子女需符合相關的法律要求,如合法的出生證明和監護證明。

2. 準備必要文件

為了順利完成申請,需要準備以下文件:

  • 護照和身份證明:申請人的護照、台灣身份證及配偶的護照和身份證明。
  • 結婚證書:申請人和配偶的結婚證書(需提供英文或中文翻譯件,並經過公證)。
  • 離婚證明:配偶與前任的離婚證明,證明已合法終結前婚姻關係。
  • 子女出生證明:菲律賓配偶前任子女的出生證明,證明其身份和關係。
  • 監護權證明:配偶擁有合法的監護權或撫養權的相關文件。
  • 財務證明:提供證明申請人在台灣有足夠的經濟能力照顧子女的文件,如銀行存款證明、收入證明等。

3. 資料代辦處理

我們會將以上資料處理好翻譯認證以及通過菲律賓政府相關單位後,至駐馬尼拉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後續簽證。

  1. 申請依親簽證

協助子女申請依親簽證,讓接下來可以在台灣定居做規劃。

5. 轉換居留證

持有依親簽證進入台灣後,至移民署轉換居留證。

 

申辦菲律賓配偶前任子女定居台灣的過程涉及多個步驟和文件準備。通過仔細準備所需的文件、遵循申請程序和法律要求,申請人可以順利完成定居申請。如果在申辦過程中遇到問題或需要幫助,尋求我們的協助將有助於順利完成申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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